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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沅江市分站5月20日讯(通讯员 曹晖)近日,沅江市河长办会同市河委会成员单位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和沅江市司法局采取“四不两直”暗访巡查的方式,对全市14个镇(场、街道)和每镇随机抽查2个村的河长制工作进行了督查。
此次督查重点围绕镇级总河长会议是否召开(镇级河长办日常工作经费是否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河长办接听电话是否畅通(镇、村两级)、河长公示牌更新、样板河建设(方案+进展)、交督办问题整改、“四乱”问题完成、河道保洁(垸内)开展、宣传报道报送、镇村两级河长巡河等情况开展暗访督查。
督查结束后,市河长办迅即向全市下发督查通报。通报指出:部分河湖长履职有差距;个别镇级河长办工作落实不到位;某些交督办、“四乱”问题整改不到位。
通报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镇、村两级河湖长履职。镇级总河长迅即组织召开总河长会议及时部署年度河湖长制工作任务;在镇级人大会议上将河长办日常工作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巡河履职的通知》(沅河委〔2020〕1号)文件精神,按规定频次完成巡河任务并完善好巡河记录。二是扎实推进河长办工作开展。镇级河长办加强对村级河长制工作的指导,督促河长制工作制度上墙,并完善村(社区)巡查员巡查台帐,统筹人员力量,及时完成相关整治工作;镇级河长办每月报送1篇以上宣传稿件;针对镇级河长调整情况和上级要求,及时更新河长公示牌信息;加大对服务外包公司垸内河道保洁监管力度,使保洁工作常态、长效化。三是加大督办和“四乱”问题整治力度,以问题为导向,靶向施策,做到能清速清,应清尽清、不留死角。对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益阳市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四是稳步推进要点及重点工作任务。紧盯目标,加大调度频率,做到有序推进,在时间节点内按质按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