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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改革水利设施产权制度营造新局面

      日前,沅江市新湾镇新湾村南洲机埠改扩建工地,机声隆隆,热闹非凡。近百村民在水利施工人员的指挥下,正有序地在开挖沟渠、抢建机台。村支书张美林说,这是上级水务部门创新水利设施管理机制、改革水利设施产权后,由上级财政部分投资、村民为主自筹资金新修的又一大型水利项目。此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将使该村近2000亩旱地每亩增加纯收入300元以上。谈到这笔近30万元的村民投资,村民李建成说,只要是出钱修水利,我们都乐意。

      沅江市作为首批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的试点县,从去年开始通过改革试验,探索培育以所有权为建设管理主体的新型项目法人,建立工程建设方案与管护方案同步审批的项目规划管理机制;探索建立项目建设管理公开公示制度,让群众在项目招标、施工进度、经费支出、监督管理等方面拥有更多的知情权,提升其支持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探索完善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项目补助方式,形成更加良性的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机制;全面落实农村水利工程的所有权,明确使用权,放活经营权,同时对财政投资形成的水利资产进行移交,落实权属和管护责任,逐步构建“归属清楚、权责明晰”的农田水利设施权属制度;建立“工程产权所有者筹集为主,政府绩效考核进行奖补为辅”落实工程管护经费的长效机制,落实工程产权所有者的管护主体责任,明确政府支持参与管护的长效措施。

      依据《沅江市农田水利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公开公示管理办法》,实行工程建设环节“六公开”、经费支出环节“六公开”、项目管理环节“六公开”,比如:项目村以竞争性谈判或施工单位代表现场陈述确定作业单位,并在村务公开栏里公示。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项目建设内容、工程数量、材料物资、使用情况等明细账,建立“明白墙”,高湖水库农民用水协会在老烂泥塘、德山塘、李家腰塘等8处山塘的工程实施过程中,公开选择作业单位,并于施工前、中、后三次公示项目不同阶段的信息。早在2014年底,沅江市对9个乡镇40个行政村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实施以奖代补,共计资金125.5万元。打破封闭运作的固有模式,简化审批程序,充分保障了广大群众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中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同时通过参与工程建设获得了劳务收益,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截至目前,全市共登记成立高湖水库灌区、草阳灌区草尾片等农民用水户协会11个,参与财政奖补项目、公益性维修养护项目、中央财政小农水项目县申报、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等全过程,改变了过去水利等相关部门“大包大揽”的局面。(来源:益阳水务网   孙曙光 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