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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利局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487日(星期四),会期一天。

地点:市水利局六楼会议室。

二、会标

沅江市水利局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参会人员

1. 联点市级领导;

2. 市委督导组领导;

3.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列席指导民主生活会领导;

4.全体班子成员。

四、会议议程

会议由市水利局局长、党组书记易志斌同志主持。主要有九项议程,具体安排如下:

1.易志斌同志说明会前准备工作情况;

2.易志斌同志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发言;

3.班子成员“对号入座”认领班子问题中属于个人的问题;

4.易志斌同志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其他党员班子成员逐个提出批评意见,个人对其他班子成员提出的批评意见作简单表态;

5.班子成员依次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其他党员班子成员逐个提出批评意见,个人对其他班子成员提出的批评意见作简单表态;

6.市委组织部王敏敏同志点评;市纪委陶一清同志点评;

7.联点市级领导李向前同志点评;

8.市委督导组组长黄绍华同志点评;

9.市水利局局长、党组书记易志斌同志表态发言。

五、民主生活会有关后续工作

1、上报对照检查材料和会上开展批评的具体情况。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对照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和相互批评中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对照检查材料。在此基础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汇编成册)经市委督导组进一步审查后,加盖单位公章(材料侧面骑缝章)并附电子文档,连同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的具体情况(原汁原味的会议记录)在会后5天内(812日前)报市教育实践活动办联络组。

2、督导组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市委督导组对所督导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分“好”、“较好”、“较差”三个档次对会议总体效果作出评价,报到会指导的上级领导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列席会议的同志会签后,在会后5天内(812日前)将《专题民主生活会综合评价意见表》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实践活动办联络组。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形成通报材料。通报材料的主要内容包括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准备情况、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领导班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综合评价等情况。会后10天内(817日前),由市局局长、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进行通报,参加人员为召开动员会时参加的人员。

4、上报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专题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823日前),形成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经市委督导组审阅把关后,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实践活动办联络组。